茶道藝術是指泡茶的藝術/作者/蔡榮章/20251229
茶道如果是「廣義」而言,幾乎等同於茶文化,舉凡茶樹的種植、茶葉的製造、茶葉的行銷、茶葉的飲用、茶的哲學思想、茶的修身養性、茶的政經與生活都包括在內;如果只是「狹義」而言,那就特指泡茶喝茶在哲學、倫理、精神上的意義,例如茶與修身養性、茶禪一味等;茶道還可以特指藝術,將之作為繪畫、音樂、舞蹈、雕塑、文學、戲劇等藝術的一環,這時往往會說成「茶道藝術」,表明它側重的層面。
為什麼狹義的茶道要與茶道藝術分開?茶道藝術有本身「藝術」應使用的載體(即茶),本不該跨越到哲學與修身養性的領域,但是人們往往會無意識地認為那也是茶道藝術的範疇,結果就將「狹義的茶道」與「茶道藝術」混淆使用了。二十一世紀初,茶文化發展尚未成熟的階段,如果把飲茶的哲學與修身養性拿掉,茶道藝術所能表現的內容(即茶本身的內涵)就寥寥無幾了,所以談到茶道藝術,就會侵入到哲學與人生修煉的領域。
茶道藝術的載體是「茶」,但是除了「茶湯的內容與享用」之外,是還包含著「泡茶奉茶的動作」以及「泡茶席等的品茗環境」。進一步就這三項「茶的本體」來分析:泡茶喝茶的動作是不是茶的本體呢?泡茶席等的品茗環境是不是茶的本體呢?從藝術的立場來看都不是,只有「茶湯的內容與享用」才是茶的本體。舉繪畫藝術為例,繪畫的手勢不是繪畫藝術的本體、畫架與畫室不是繪畫藝術的本體,我們要的是繪畫作品的本身。
我們進一步再分解下去:茶的色、香、味、性是茶道藝術所要呈現的主體,是屬於口、鼻的藝術;泡茶喝茶的動作是泡茶者與品茗者的肢體語言,已經不是茶道藝術的本體,如果太強調它們,會變成是「舞蹈」的呈現,是視覺的藝術;泡茶席等的品茗環境是方便茶湯的呈現,也不是茶道藝術的本體,若太過強調,會以「裝置藝術」的姿態出現。泡茶喝茶的動作與泡茶席等的品茗環境都不是茶道藝術本份內的題材與藝術內涵,只有「茶湯」才是我們從事茶道藝術時所要呈現的作品。所以泡茶喝茶的時候不需要有音樂,但是茶葉的識別、茶湯的欣賞會應用到視覺,水的沸煮、茶器的提起放下會應用到視覺與聽覺,然而這兩項感官都不是茶道藝術欣賞與享用的主要管道。
2020年代開始,狹義的茶道開始被茶人從外圍的「茶的哲學與修身養性」縮小到「泡茶喝茶的形體表現」(即前面所說的泡茶奉茶喝茶動作),然後再從形體的表現縮小到「泡茶席等的品茗環境」,最後聚焦在「茶湯的呈現與享用」。這個聚焦是將「茶湯」作為茶道藝術的最終作品(也是唯一的作品),這個聚焦逼得茶人努力探求什麼是茶的藝術本質與內涵,於是努力從茶湯的色、香、氣、味、覺、體感來呈現這件藝術,並提示人們如何從這些面向來欣賞與享用茶湯。茶香、茶味通常是分散進入人們的身體與感覺的,但由於有了「藝術」與「作品」的概念,這些色香氣味覺與體感就被組織成了一件有機的「意象」(也就是一件有機的抽象作品),讓泡茶者與品茗者感知到「茶」的完整性與藝術性。
談到茶道藝術時,茶湯作品生成前的「泡茶動作」與茶湯作品生成後的「奉茶與品飲」是被我們有意忽略的,雖然泡茶動作、奉茶與品飲也是「茶湯作品」的生成因子,但是不被列為茶道藝術的美感評分對象,免得泡茶者太擔心自己的姿態與表情不夠漂亮;泡茶席等品茗環境的方便性與美感也會融入到茶湯的品質因子之中,但也不額外被列為茶道藝術的美感積分,免得泡茶者太費心在品茗環境的美化上。這不是說泡茶喝茶動作的美感不重要,也不是說品茗環境美感不重要,只是因為不是茶道藝術作品的直接部分而被有意忽略,免得被誤會茶道藝術是「泡茶動作」加上「品茗環境」加上「茶湯作品」的一件「綜合性藝術」,否則就失掉藝術執著於單一載體的特性(例如音樂就是聲音、舞蹈就是肢體)。至於泡茶者的「泡茶技術」(例如對茶況的識別能力、對水質水溫茶量與浸泡時間的掌握、對美學與藝術的修養)是屬於專業能力,已屬茶湯作品的「品質」與「藝術性」的一部分,已在茶湯的評價之中,不止是不能被忽略,還是茶湯作品是否能成就為藝術作品的關鍵條件呢。
「茶道藝術是指泡茶的藝術」這句話的真諦是說「茶道藝術是以泡茶為載體,而泡茶又以最後得出的茶湯為最終的作品」。茶葉的品質已在製茶時決定,只有茶湯才是泡茶者的作品,而且茶湯作品只論口鼻感受的部分,這已經包括了視覺的「泡茶喝茶形體美感」與泡茶席等的「品茗環境美感」,所以「茶道藝術」等於「泡茶藝術」,泡茶藝術等於「茶湯的呈現」。「狹義的茶道」與「茶道藝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狹義的茶道只是指哲學與修煉,茶道藝術是指以茶為載體形成的藝術,「廣義的茶道」就兩者兼具。

作者/蔡榮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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