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榮章.茶道藝術與美——縱論八篇
一.藝術的直接創作與間接創作
拿起筆來就畫(繪畫或書法)、拿起筆來就寫(文學)、拿起一塊木頭或一團泥巴就刻就塑(雕塑)、張開身體就跳(舞蹈)、拿了一把花就插(插花),這些都是直接拿材料呈現自己的思想與意境來完成一件作品,稱為直接創作,但有些藝術是拿別人已經創作完成的作品再一次呈現自己的思想與意境,稱為間接創作,例如拿著別人創作的曲子來演唱或演奏(音樂)、依別人創作的舞譜來跳舞(舞蹈)、拿著別人製作好的茶葉來泡茶(茶道)、拿著別人調配好或大自然生成的香材來熏或點(香道)、拿著大自然生成的食材來烹調出美食(烹飪)。
間接創作所用的材料也是經過作者的挑選,他可以選擇好的曲目,選擇好的舞譜,選擇好的茶葉、香料、食材,但畢竟是在別人的基礎之上再次創作,難免受到原材料的限制,尤其是茶道、香道、烹飪,如果茶葉不夠好、香材不夠好、食材不夠好,是很難創作出好的茶道藝術作品、好的香道藝術作品、好的烹飪藝術作品的。如果說第二次創作者可以使用自己的技術與專業能力改變原作品的風格與品質,那總是有局限性的,那只是在原作品的基礎上求改變,再次創作的空間不是很大。
插花藝術為什麼不是放在間接創作之列呢?花材的品質與季節性的變化非常大,但是創作者選材的時候可能已經考慮及此,他要選擇生長得比較貧瘠的花葉來表現作品的A風格,他要選擇已經枯萎的花枝來表現作品的B風格。但是茶道、香道、烹飪就很難有這樣的自由,當茶葉、香材、食材的品質不佳時,要完成好的茶湯、香氣、美食作品是困難的,茶湯(茶道)、香氣(香道)、美食(烹飪)是讓欣賞者吃進、吸進身體的,不好吃、不好聞的氣與味不能解釋為那就是作者想要表現的藝術種類與風格。
茶道香道烹飪是屬於口鼻欣賞的藝術,要表現特殊的風格僅能就偏酸、偏苦、偏澀、偏辣來表現,不能讓欣賞者接受不了,視覺聽覺觸覺等藝術如繪畫、插花、音樂、雕塑、戲劇,可以加重悲哀、慘忍、恐懼的效果,以完整表現作者想要達到的作品風格與重量感(但還是要受到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的約束)。
茶道香道烹飪等的藝術,不只是茶湯、香氣、美食等作品的呈現,還包括創作這些最終作品之前的諸多過程,如茶湯作品之前的泡茶、奉茶,香氣作品之前的焚香、陳放,美食之前的烹調、供應,但是如果這些最終作品不是欣賞者所能接受的,這些創作的過程也就失掉了它的意義。
二.藝術要怎樣才算是創作
藝術講究創作,不是作者創作的作品是沒有什麼藝術生命的。看到一棵樹,依它的樣子畫下來、看到一位美人,依他的模樣描繪下來、一座雄偉的山脈,依它的氣勢畫下或雕塑成一件作品、大雷雨的聲音驚心動魄,以它的聲勢抄錄成音譜、戰爭的場景非常慘烈,將它錄製成影片或舞臺戲,這些都只能算作是記錄,談不上是藝術的創作。以上這些大自然的呈現,也會有它的美感、有它的感情、有它的邏輯與思考,但那是屬於大自然的,創作者是大自然。一位畫家、雕塑家、音樂家、戲劇家依著大自然的作品複製,形成的作品已不是藝術,因為藝術的先決條件是創作。
人們可以欣賞大自然的美景,欣賞發生在上面的風月、雷雨、災難,這些呈現有其造物者的心思與偉大,我們不以藝術論之。藝術是屬於人的,我們會判斷人類所創作的藝術是否太過膚淺,如果太過膚淺,我們會不認定那是藝術。我們還會判斷人類所創作的作品是否是大自然尚未呈現的部分,我們希望人類的藝術能為大自然添加一些新的美感事物與思考空間,創作大自然尚未呈現的部分也是要經過藝術含金量的評估,斤兩不足的也不能納入藝術的領域。
以「具象」為載體的藝術是依托大自然的景物與現象創作而成,不是依著山川、花草的存在模樣就是依著雷雨的發作、動物(含人)的生存與廝殺為題材,然後加上創作者的解讀與想要宣示的理念與意境。若是以「抽象」為載體的藝術,則是利用宇宙的聲、光、影、能來表現創作者的思想與意境,這時的「宇宙」是「大自然」的放大解釋,創造出來的作品也不能僅是抄襲大自然的空間與物質,也不能只是抄襲太空的景象。
藝術要求每件作品都是作者的創作,這個意思指的不是每件作品都是不一樣的形式與內容,而是說每件作品都是一位新生的嬰兒。茶道藝術的「茶湯」,每次的作品一定是不一樣的色香味,但是茶湯產生之前的「沖泡」,都會有作者自己的習慣性作為,要他每次改變一種不同的樣式是沒有意義的,但要每次都是「第一次泡茶」的樣子(忘掉已經熟練的動作,就像還不會泡茶的心態),而不是這些動作都已經爛熟於心。若是抱著已經熟能生巧的態度,會造成「專注度」不濟的情形,茶湯就會變得不那麼好喝(精準)。繪畫、音樂等其它的藝術項目也是如此,雖然每次都畫著油畫,最近都畫著風景畫、每次都是彈奏著某位作曲家的鋼琴曲,但是每次卻都會有不同藝術性的繪畫與音樂作品產生,因為每次都是以陌生的態度呈現它們,新生的嬰兒都會有他自己的個性與潛能的。
藝術作品不可以模仿大自然的「具象」與「抽象」事物,既使模仿得不怎麼像,也容易被一眼看出是模仿大自然的。創作可以依托大自然有形與無形的事物,但必須有作者本身的思想與意境,這時欣賞者接觸作品時不會馬上回應那是某處風景區的迎客松,也不會直覺到所畫的就是世俗所謂的美人,而是另有從作品中研讀到的新涵義。
藝術作品不可以模仿別人的作品,無論是古人或今人,因為這樣的藝術並無法為大自然(含人類)增添任何的新領域,它的藝術價值就不高。模仿別人的作品與模仿大自然是同樣的「低(或無)價值」觀念。藝術作品也不可以模仿自己,也就是一再重複自己作品所詮釋的內容,這與模仿大自然、模仿別人是同樣的意思。不模仿大自然與不模仿別人容易被理解,但是不模仿自己就比較難被體認,藝術創作的生涯裡非得不斷地精進才行。
三.純藝術的含義
純藝術的第一個含義是指這一項藝術只使用了自己應有的載體,例如音樂只使用了聲音、繪畫只使用了線條與色彩、茶道只使用了泡茶奉茶喝茶,如果一面唱歌或演奏,一面大幅度地舞動著肢體,或是有人在旁隨樂起舞,或是穿著特別奇特的服裝,這些打扮幾乎要搶奪了聲音的效用,那就不能稱作純藝術。如果繪畫不只是利用線條與色彩來表現所要訴說的思想與意境,而是利用繪畫題材的「超強識別度」,例如是歷史上的知名人物、信仰上被特別崇拜的事件,僅是作品內容的故事情節就已淹蓋過繪畫所要傳達的藝術,也不能稱作純藝術。再以茶道藝術為例,如果不是以茶為表現的主體,而是太重視泡茶者在泡茶席上的肢體語言、太重視泡茶席上的裝置效果、太強調茶葉的市場價值與曾經獲得的獎項、一面泡茶還要有人在一旁演奏音樂,這也不能稱作純藝術。
純藝術還特指是作者自己創作的作品,不是抄襲自然的、也不是抄襲別人的、也不是抄襲自己的,例如看到夕陽西下的景色很美,就將之描繪了下來、例如春風吹過松樹林發出了美妙的聲音,將之記錄成樂譜、例如百萬雄師在海上對決,將之搬上舞臺、例如拿到一款茶葉,依老師教導的手法與使用的水溫、用量、浸泡時間,泡出合乎該種茶「行業標準」所要求的茶湯,這樣的繪畫、這樣的音樂、這樣的戲劇、這樣的茶道,都不能稱為純藝術。再例如臨摹某位書法家的字帖、依照畫冊模仿某階段畫風的畫作、對照前人演奏某位作曲家的曲子,精準地敲擊出每個音符的音量與結構、依照某位茶道大師的泡茶模樣,依照他使用的茶器、茶葉、泡茶用水、泡茶水溫、浸泡時間,泡出大家認為頗為相似的茶湯與風格,這樣成就的書法、音樂、茶道,也不能稱為純藝術。如果以上所模仿的不是大自然的景象、聲音,也不是前人或老師的作品,而是一再地重複自己的風格與內容,也不能稱作純藝術,純藝術代表著每件作品都有自己足夠獨立的精神與生命。
純藝術在音樂上還分成「純音樂」與「標題音樂」,純音樂是僅就人聲與器物的聲音來表達想要訴說的「抽象」意境,如果用人聲或樂器的聲音來表現通常人們所認知的歡樂、哭泣、鳥叫、雷鳴,就不能稱作純音樂,就如同標示該首音樂為《歡樂》《哭泣》《春之頌》《凱旋曲》一樣的是屬於標題音樂。因為借重欣賞者熟悉的聲音如哭聲、鳥聲、雷聲、喇叭聲,就比較不容易表達「非模仿自然」的意境,所以不稱它為純音樂或純藝術。人的聲音更容易直接傳達情緒,可以不必太依賴音樂的「藝術功能」(例如聽到哭聲就已經引發了哀傷),所以通常認為器樂比聲樂更具純藝術性(這裡所說的聲樂是指人與大自然發出的具象聲音,若發出的是抽象聲音就不包括在內)。依照這樣的思路,舉凡抽象性的藝術,不論是繪畫、音樂、雕塑、舞蹈、文學、茶道,其純藝術的意涵都是比較強烈的。(這時的茶道藝術就聚焦到抽象意義較重的茶湯,而將泡茶、奉茶這兩項動作視為茶湯品飲的前奏。)
純藝術還有另外一個解釋,那是與「應用藝術」相對應的意思,表示該件藝術作品是純粹為藝術而作,不為其他的目的,不是為宣傳、也不是為廣告、也不是為人民服務。這其中尚有一個現象也不能算是純藝術,例如遷就市場而作的純藝術,雖然它不是應用藝術,但是藝術市場正流行某項風格的作品(如「寫意」風格),作者就改變原本不常應用的手法而改畫、改塑、改寫他的作品成為這項風格;也可能作者遇到一個特殊的藝術市場,這群消費者是喜歡B風格的(如情色的風格),作者就改變了創作的路線來迎合該市場的需要,雖然這樣的藝術作品可能本來就難進入「好藝術」的範圍,但也與純藝術的原本含意格格不入。
四.通俗美有美醜,藝術美沒有美醜
通俗的美主要是讓欣賞者看了、聽了、摸了、嘗了是賞心悅目的,只要是這件被欣賞的對象是和諧、勻稱、有規律、能滿足生理與心理的需要、已經習慣大眾對它的讚美,多不難達到賞心悅目的效果。但是藝術的美就不是一句賞心悅目就能概括的,它必須看了、聽了、摸了、嘗了讓人有驚訝之情,這驚訝之情是出於它的創作(因為它不模仿大自然、不模仿別人、不模仿自己),不是習以為常的既有感官經驗;這驚訝之情還因為它提供了新的思想空間或新的意境(不是空有藝術的形式)。這個驚訝之情可以是賞心悅目,也可以是具有相當的刺激性,這刺激性在口鼻藝術上(例如茶道、香道、烹飪)是不能讓人厭惡或對身心有害的,在其它的藝術上(例如繪畫、音樂、舞蹈、雕塑、戲劇、文學)或可偶爾為之,但是要不要將它掛在牆上、擺在陳列室內、搬上舞臺、形成文學作品,那就要因目的與使用場合而定(它是件藝術作品的前提不可否認)。
美是人們所需要的,無論是通俗的美還是藝術的美,人們總希望生活在美的空間裡,包括居住環境的美與參與其間的藝術作品。我們不能天天與刺激性太強的藝術環境與藝術作品為伍,但我們希望經常生活在賞心悅目與能引發驚訝之情的生活空間之中。這其中賞心悅目與引發驚訝之情之作,若是美感與藝術的含量高,是可以長期潛移默化我們的審美與創作能力的。所以藝術創作者經常將刺激性太強的體裁,以「絕對美」的手法呈現,將色情、暴力、殘忍、不安等思想與意境,在不影響藝術創作的大原則下達到美的效果,這時難免削弱了藝術創作的鋒芒,但是增加了可以長時間與人們生活在一起的作品。這個絕對美的創作,是讓藝術創作遭遇到不美的題材時可以轉換的空間。
通俗的美是讓人賞心悅目的,那不賞心悅目的就要被貶到醜的那一邊去,自然界確實有美的人、醜的人、美的景、醜的景、美的行為、醜的行為、美的聲音、吵雜或刺耳的聲音、美的線條與色彩、醜的線條與不協調的色彩,當描寫這些不美的事物時,藝術創作者會以冷靜、理性的方法呈現它們存在的意義,而且藉此機會表達作者的另一番見解與另一番審美意境。這時的作品已不再是原來被視為醜的事物,而是新一輪的藝術空間,所以我們可以說:通俗美有美醜之分,藝術作品只有藝術性的高低而無美醜之別。
藝術可以借題發揮,轉達作者想要陳述的思想,例如已經是自然界的美人,但是作者希望它更具智慧與個性,於是加進去了批判或建設性的線條與色彩(在繪畫、雕塑的時候),或加進去語言與行為(在戲劇、文學的時候);藝術也可以什麼都不說,只是表達某種意境的「空間」(如繪畫、雕塑、舞蹈)或「時間」(如音樂、戲劇、文學)。傳達思想(如學說、批判)是需要有些情節的,傳達意境(如美、空寂、悶熱)除了情節,也可以只是線條、色彩、聲音、動作。藝術作品除了藝術的軀殼(如畫作、物形、人聲、物聲、情節)之外,尚需要有作者思想、意境的傳達,如果軀殼與傳達的內容不夠豐富與精闢,就是藝術性不高的作品,當它的評分達不到60%以上的時候,我們就不把它歸到藝術的範圍之內。
五.藝術要真善美兼具嗎
「真善美」早年的意思是說人的本性要純真、品性要善良、又懂得追求美的生活,是一個人應具備的三項修養。但是到了十六世紀以後,真善美逐漸被分開解釋為三件學習的項目,真是科學、善是道德、美是藝術,而且沒有三項都得具備的要求。人類的文明發展到這個時候,學科的項目急速擴張,真善美已各自引領了一大群的知識領域,要求人人兼具已不太可能,因此這三個字的合併解釋也被拆散,不再作為是一個人必修的三項課程。
「藝術」的解釋也跟真善美的解釋一樣,開始的時候是作為完善人格的一種寫照,人人必需懂得藝術、有能力操作幾項藝術,但是當真善美被拆開解釋,藝術變成是一項獨立的學科之後,藝術成了只是要具備一些審美的修養,不再要求人人具有解讀與創作藝術的完整能力。
隨著對藝術解讀的改變,藝術也就不再與真、與善綁在一起,以前人們曾經說的「藝術就是真善美」的這句話也就不復存在。藝術就是藝術、科學就是科學、道德就是道德,不「真」的(不科學的)就不是藝術嗎?不道德的就不是藝術嗎?不美的就不是藝術嗎?不科學的仍然是藝術,這點不容置疑,不美的(特指通俗所說的不美),仍然可以變成藝術,這點也不容置疑,比較有爭議的是不道德者(包括作品與作者)是否仍是藝術。
道德的正反義是沒有絕對性的,我們懷疑的「不道德是否仍是藝術」是停留在某一前提的不道德,例如為了個人的功利,創造一些違背正義的作品,如果是在正義的前提之下,而且又將不美的內容以「絕對美」的藝術手法呈現,我們還是承認它是藝術的。
「不科學」的內容與意境是可以成就一件藝術作品的,例如「嫦娥奔月」、例如「扶搖直上九萬里」。但是科學的本身(含科技)是屬於大自然,以它為內容成就的藝術作品,雖然是在人類的研究之下被看見或利用,仍然要被視為模仿或抄襲大自然,不能算是具有創作意義的藝術(尚包括「模仿別人」、「模仿自己」的作品,也不能算是創作性的藝術)。
科學是屬於大自然還是屬於造物者的呢?兩種說法都表明了「不是人的創作」,一個是模仿大自然,一個是模仿造物者。我們現在所說的藝術是指人的創作,而且是一定質量以上的創作,模仿大自然、模仿造物者都不被列為是高質量的藝術作品。
六.茶是件抽象藝術作品
茶葉的外觀有其「具象」的意義,例如偏綠色的,代表著製作時氧化的程度較低,偏紅色的,代表著氧化的程度較高,顏色較深沉的,代表著經過或多或少的焙火或渥堆,葉子帶有芽心的,表示是在茶枝茁長期間採摘的,如果葉子已經片片舒展,較少有未展的新芽,表示鮮葉是在茶枝已經成熟後才開始採摘的,再看看茶乾捲曲的狀況,若捲曲成球狀,代表製作中經過較重壓力與較長時間的揉捻,若茶乾成自然的條狀彎曲,代表揉捻時是施以較輕壓力與較短時間的。但是這些外觀呈現的現象,並沒有說出這件「茶葉作品」代表著怎樣的欣賞與享用意義,反而不如用個簡單的詞語來得具體,如不發酵茶、全發酵茶、部分發酵茶,如熟火烏龍、渥堆茶,如芽型茶、葉型茶,如球形茶、條形茶,但是這樣的用語對「茶葉製作」不熟悉的人仍然是閉眼摸象。於是茶界就更簡單化地用綠茶、紅茶、烏龍茶、褐色茶、白茶、黑茶來形容它們,因為綠、紅、褐等總算是相當具象了。
但是綠、紅、褐、白、黑的具象只是對顏色識別的具象,至於喝了是什麼感覺就沒有交代了,於是就要說到顏色的「綠到紅」會讓茶的香氣從菜香變化到花香,再從花香變化到果香,再從果香變化到糖香,顏色還會從橘變化到褐,從寒涼變化到溫暖。至於香、味的頻率(高亢或低沉)就要從外形的捲曲程度來識別,這就更是要費一番心力來解說了,因為顏色是較為具象的稱呼,進入到香味的種類與頻率後,是要從具象的語彙翻譯成更為抽象的言語,要介紹某種茶的審美感受就變得不是那麼容易,因此人們會不約而同地直接用「茶名」來傳遞這些信息,當然這時是無法忠實表達該款茶的色、香、味、性等內容的,例如就用西湖龍井代表西湖龍井這款茶的種種,就用凍頂烏龍代表凍頂烏龍這款茶的種種,大紅袍、白牡丹、正山小種、梧州六堡、生普洱、熟普洱等名稱也負擔起了識別與欣賞的翻譯任務。
以茶名作為識別、欣賞茶葉的橋樑只能做到大類別的認識與欣賞,就如同以油畫、水彩、水墨,或是以印象派、寫意、古典來認識與欣賞一件繪畫作品一樣,是相當籠統而粗糙的,甚至於說是無法進入一位作者的藝術領域。這樣子的類別稱呼不但無法正視每件作品的真相,反而是覆蓋了一層包裝材料,只是在包裝外標示出名稱,結果更是模糊了欣賞者、購買者的理解,例如箱外標示的是大紅袍,既使附帶說明了產地、年份、季節、品級,欣賞者就會知道那是一款怎樣品質與風格的茶嗎?
茶,包括看到的「茶乾」和「葉底」,包括飲用到的「茶湯」,前者「看到」的是比較具象的顏色與形象,有足夠的「翻譯詞彙」可以將這些資訊所代表的茶性表達出來,然而後者的「飲用」就比較沒有翻譯詞彙可以將喝到的香、氣、味、覺、體感所形成的茶性傳達給飲用者,因為口、鼻接受到的資訊是比較抽象的,它們不像顏色與形象,雖然顏色與形象仍然有其難以轉換成茶性的詞彙,然而它們比較明確,轉譯的時候比較有個基準,但是口鼻所接受到的信息就比較飄渺,所形成的意象會隨欣賞者對審美藝術的修養有所異動。
繪畫、音樂、舞蹈、戲劇、文學、茶道、香道、烹飪等藝術在「視覺」接受到較為具象的資訊之後,也都會轉換成抽象性語彙來形成一件心靈可以接受的「作品內容」,這個轉換的過程也都受到欣賞者對前後兩種語彙的理解程度所影響。所以藝術作品是無法以作品名稱來「傳意」的,只好直接面對作品本身來感知,茶、茶湯就是這樣的一件抽象作品。
七.無名方足以知茶
不知道這款茶的「名」才容易認識這款茶,因為知道了這款茶的名,會受到「名稱」等的牽制,以為它喝起來就是「名」上提示的那個樣子,殊不知還有很多「名」尚未揭示的內容與意境。一定要親自喝了這款茶湯,才能真實知道這款茶的滋味以及如何欣賞它的特別之處。
拿到一款已經標示「名」的茶,可能包括它的「茶類」與「俗稱」,例如是綠茶、黃茶、白茶、烏龍茶、紅茶、黑茶,還是老茶,或是加上市場上的俗名,如西湖龍井、霍山黃芽、白牡丹、大紅袍、正山小種、不知年普洱,這樣的「名」都可以呈現出該款茶已經被定位的特質,例如綠茶,說明了是綠葉綠湯,西湖龍井進一步加註了產地的生長環境與該種茶「群體品種」的特徵。但是這樣的茶名之下,經年累月下來是數不清的茶葉樣品被生產的,僅憑這樣子的名,如何能知道它的真實滋味呢?這不是有如只是告知了是「水墨畫」,或是還說明了是「山水畫」,然而怎能就此知道有位名叫石濤的山水水墨是怎樣的意境呢?
茶「名」還包括這款茶的市場價格,還包括參加比賽的得獎品項,以及有名茶人對它的贊賞,但是這些的「名」都會限制喝茶人對它的理解,一聽到一斤數萬元的茶、一聽是比賽時獲得冠軍的茶、一聽到是某位茶人特別推崇的茶,還來不及喝進口裡就已經拍案叫絕。這樣的現象在其他藝術作品上也是履見不鮮的,去音樂廳聽音樂,只要知道這是世界有名的樂團,不管演奏得怎樣就使勁地鼓掌叫好。事實上茶的欣賞也好,藝術品的欣賞也好,都是要排除先入為主的認知,以冷靜、空白的感官與心態來接受,這樣才能正確判斷該件作品的狀況。當對茶湯與其他藝術作品認知有限的時候,以它的「名」作為標竿是可行的,但是當度過了學習的階段,就要把「名」拋棄。
茶的種類名稱、茶的市場俗名、茶的得獎榮譽、茶的市場價格,都容易模糊掉茶的本質,甚至有些茶無法以現有的茶名來歸類,結果品茗者就無法憑茶名認識它,市場上也無法以現有的茶類給予定價,舉辦比賽的單位會將該種茶排除在競賽的範圍(因為通常的比賽都會限定是某種茶類),萬一這款茶的品質與風格絕佳,不是就因此被耽誤了嗎?所以欣賞茶葉或是其他藝術作品,都要先不管它的既有歸類名稱、它的俗名、它的市場定位、它的輿論評價,直接面對它,方可以客觀地認識它、冷靜地欣賞它。這種情形還經常發生在某些欣賞者與其他人對美學與藝術的認知不同時,但可能就因為這樣的不同,沒錯過了一款好的茶湯、一件好的音樂作品,也可能因為如此,幫大家挖掘到了一款新的好茶、一位傑出的舞蹈家或劇作家。
茶的商品名稱是需要的,否則我們要購買哪一款茶怎麼辦?我們要傳達哪一款茶的特殊品質與風格時怎麼辦?但是要把這樣的「名」當作只是「代碼」而已,當我們知道了那款茶的市場價格、製茶者的名號、得獎的履歷、輿論界給它的評價之後,也要只是當作參考資料,以自己面對的茶湯作為一切評判與欣賞的標準。
八.藝術創作與拙趣
藝術最珍貴的價值是創作,如果是抄襲自然、模仿別人的作品、或是一再重複自己原有的創作,那藝術價值就一落千丈,或說是沒有什麼藝術價值,當然還剩下有裝飾的效用。然而創作、抄襲、模仿都還有好壞之分,如果是不好的作品,可能進不了藝術之列,不好的抄襲模仿可能還達不到裝飾的效果呢。
「創作」最重要的是要有新的思想或意境,表現的手法是否有「新意」倒是其次,否者只是為了新穎而擠出一些新的呈現手法,反而讓人看了覺得好笑。新的思想與意境可以擴展人們的生活領域,所以我們珍惜它,呈現手法雖然不要求新意,但是如果帶有一股「拙趣」,倒是我們喜歡的。各項藝術的表現手法在長時間的「熟練」之後,會有所謂「爛熟於心」的現象,稍一不留意就會顯得不馴與滑溜,也就是俗語所說的「油條」。所以不論創新的程度如何,表現的手法都要帶點生澀感才好,每次的藝術呈現都像第一次創作的樣子,這就是所謂的「拙趣」。
每次的創作不是都要有翻天覆地的新思想與新意境,作者在每一階段的創作都會有想要陳述的「系列思想與意境」,那是粗看起來、聽起來、嚐起來差不多的,但是如果呈現的手法是「新鮮」的,就會讓人一看、一聽、一嚐,覺得是新出爐的作品,這是以「每一次都是第一次創作」的心態產生的效果,如果是在「爛熟於心」的心態上完成,往往沒有這股新鮮味。畫一幅畫、唱一首歌(或創作一首樂曲)、沖泡一壺茶,「創作性」的顯現除了是創作者對藝術與美學的深厚修養之外,每一次創作的「新鮮感」是「創作與否」的界限所在,每次都是第一次創作的精神狀態,所得的作品就是創作,以爛熟於心的狀態所創作的作品,往往是抄襲與模仿自己、老師、或別人作品的「無魂之作」。
藝術創作也往往是原作品的第二次創作,例如演唱或演奏某位曲目創作者的作品、演出某位劇作家的腳本、舞出某位舞蹈家的舞譜、沖泡某位製茶師的茶葉、烹調某位廚師傳承下來的美食,「這時的創作」都不是要完全推翻「原作」的架構,只是在原有的架構上呈現出自己的風格。這時要忘掉既往的呈現方式(自己的或是別人的),以「重新來過」的心態從事創作,此時不能再說:「我已經演出它數百回」,而是要說:「這是我的第一次演出」,泡茶的時候則不能說:「我已泡它數百壺」,而是要說:「這是我第一次泡它」,這一次的泡茶還要特別觀看茶況,仔細察看這次進入壺內的是些怎樣的茶葉,仔細掌握水溫與沖泡器「壺體溫度」的變化。這樣的第一次,就會變得有些生疏、有點緊張,所呈現的效果就會帶有拙趣。這些「第一次的效果」在第一次的繪畫創作、第一次的音樂曲目寫作、第一次的新款茶葉沖泡、第一次的食材烹飪都會有相同的現象,這也就無形中說明了「拙趣」是藝術創作的必然特徵,也就是我們喜愛它的地方。
下图:作者蔡荣章先生(20260323)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