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茶师检定考试制度

        泡茶师检定考试制度        

                                                                                                            

一.   宗旨

为肯定「泡好」茶在茶道的重要性,并在茶界建立起「泡茶师」的资格认定,以与「制茶师」、「评茶师」等共同为茶文化奠基。

二.受验资格

1. 很有把握在各种情况下泡好茶。

2. 对茶叶、茶具、茶史、茶道有基本知识,举止、仪态合于茶道之本质者。

三.检定标准

1. 术科部分:

(1)      从各种不同特质的茶类中,指定三种茶受检。

(2)      每种茶指定以不同形式、大小的茶具冲泡,供应特定人数享用。以一冲泡器,装一次茶叶,供茶一至四次为原则。小壶茶于奉茶后,大桶茶于冲泡间,可以试饮一小杯茶汤。

(3)      分别检定各种茶汤的色、香、味和操作者的仪态、熟练程度、整洁与经济原则 ( 茶量与汤量的适当控制 )。

(4)      四位评审,依每位受检员的三种茶分别计分,共计十二个分数。七十分以上视为通过一关,通过十关以上者〈含十二关〉,视为术科检定通过。

2. 学科部分:

(1)     以笔试测验(选择题)对茶叶、茶具、茶道的知识。

(2)     达七十分以上者,视为学科检定通过。

四.评审小组

1. 由主办单位聘请适当专家四人,组成评审小组,担任评审工作。

2. 成绩当场公布。

五.报名

1. 报名时间依每届主办单位的公告,额满得提前截止。

2. 报名截止后,举办考试说明会。未能出席也未明确表示届时必能应考者,主办单位得主动将其延至明年或依其意愿退费,并通知候补人员递补。

3. 说明会后,不论缺席或逾时被取消某项检定资格,受检费用概不退还。

4. 受检者于考试说明会后才通知不考或临时缺考,主办单位得决定该受检人于次年是否可参加受检。

颁发证书

1. 学、术两科检定通过者,发给「泡茶师证书」,单项通过者则发学、术科单项证书。

2. 未通过者,得再报名参加下次检定,检定费用另缴。学科或术科单项通过者,两年内得保留成绩再报名检定未通过之项目,受检费用全额缴纳。

茶界资格

通过此项检定考试者,即证明具有「泡茶师」能力,具备对茶叶、茶具、茶史、茶道足够的知识,有资格在茶艺、茶叶界担任泡茶师或同性质之工作,同时有能力丰富茶艺生活的内涵。

.术科规定

  1. 依题目之顺序,奉茶到评审席上。大桶茶之多余茶汤保存于原容器内
  2. 大桶茶奉茶完毕后由监察员量出所使用的茶叶及泡出之汤量,当场报告,并说明计分情形,作为评审考核「经济」项目的参考。
  3. 评分标准

项      目

分数

备      注

泡茶成绩

注 1

经济扣分(茶量)

注 2

经济扣分(汤量)

注 2

逾时扣分

注 3

共      计

注 4

注1:除大桶茶外,冲泡结束,冲泡器一律去渣归位,未去渣者扣3分。

注2:「经济」评分系指茶叶用量、茶汤份量是否合于经济原则。一次供茶服务中, 应将茶叶作最有效的使用。

A.大桶茶茶叶用量控制不良扣分标准如下:

超过标准用量的%

扣分标准

10 ~ 20

扣3分

20 ~ 30

扣7分

30 ~

扣10分

( 以每150CC的茶汤使用茶叶3公克为标准 )

 B.大桶茶茶汤份量控制不良扣分标准如下:

超过或不足%

扣分标准

10 ~ 20

扣3分

20 ~ 30

扣7分

30 ~

扣10分

 ( 以每杯八分满计算 ) 

注3:三种茶限40分钟完成,45分种以后视为超时,扣分情形如下:

超 过 时 间

扣分标准

5 ~ 6分钟

扣1分

6 ~ 7分钟

扣2分

7 ~ 8分钟

扣4分

8 ~ 9分钟

扣7分

9 ~ 10分钟

扣10分

 ( 超过10分钟强制结束 )

注4:注2的茶量、汤量与注3的时间,由现场监察员提供资料供评审参考。

 泡茶师检定考试a

泡茶师检定考试b

泡茶师检定考试e

泡茶师检定考试f

泡茶师检定考试评委许玉莲

泡茶师检定考试评委蔡荣章

泡茶师检定考试2015年漳州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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